武义一年逾古稀的老保姆,因一时犯迷糊,竟然偷窃了雇主家的上万元现金。2005年9月16日,武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6800元。 这名“高龄保姆”名叫董仙梅,永康人,家住武义县茭道乡董村,生于1930年,算来已经有75岁了。她自2003年开始,在下茭道村的李某家中当保姆。今年2月4日中午,董仙梅乘李某不备,从李家的阁楼的一只纸箱下面窃得现金13400元。接着董仙梅将窃得的现金与自己的物品一起藏匿在篮中并迅即逃往董村。 李某发现家中现金被偷后,怀疑是董仙梅所为,即让儿子骑着摩托车去追。在村口追到了董仙梅,并在另一农户家中将篮子找到,内有人民币13400元。随后李某儿子报了警。 武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仙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但鉴于董仙梅系初犯、偶犯,赃款已全部追回,加上被告人年事已高,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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